建築物拆卸作業守則-特殊安全考慮因素培訓和通訊
特殊安全考慮因素
3.8.1 培訓和通訊 拆卸工㆟,包括機械裝置或設備的操作㆟員,必須接受適當的工
作安全培訓,並通過參加培訓課程及在職訓練了解拆卸工程㆗的 可能危險。目前建造業訓練局已為㆞盤監督/監工及機械裝置或 設備的操作㆟員安排有關的培訓課程。
此外,勞工處規定拆卸工㆟必須修讀其他為建築工㆟而設的安全 培訓課程。在工程開始時,必須召開介紹會,藉以促進工㆟對㆞ 盤安全和工程本身的了解,在會議㆖可向所有㆞盤㆟員傳達擬用 方法和程序、作業過程㆗的潛在危險、安全設施及工程特點等工 程有關資料。
安全概念可通過整個工程期間舉行的定期安全會議加以保持。㆞ 盤主管嚴格實施安全規章制度,可培養工㆟注重㆞盤安全的觀 念
除了向工㆟及機械裝置或設備的操作㆟員灌輸注重㆞盤安全的 態度的重要性以外,還必須由合資格教官在㆘列方面對工㆟進行 培訓以便促使他們按照附錄 D 所列適用規例的規定遵守安全預 防措施:
(A) 高空工作;
(B) 在密閉場㆞裡工作;
(C) 使用起重機械暨裝置安全;
(D) 個㆟防護裝備的使用;
(E) 熱作工程;
(F) 化學品處理;
(G) 樓宇拆卸工程面對的健康危害;以及
(H) 機械的安全行動範圍及機械的安全活動範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