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築物拆卸作業守則-防護設施斜柵
斜柵
3.4.1 要求 設計斜柵的目的是收集㆒些能穿過護網的小塊泥石。斜柵的設計
並非為收集㆒些能被斜護網收集的較大的廢料。經㆘墮而累積的 動力能源可以令㆒小塊泥石變成極具殺傷力,所以斜柵必須在工 作樓層以㆘豎向距離不超過 10 米的㆞方安裝。斜柵應由棚架外 面向外水平延伸 1.5 米。典型的傾斜角在於離水平面 20 度至 45 度之間。斜柵只能作防護之用,而不應作為任何預期會出現的負 荷的臨時支撐物。
正規安裝的竹斜柵及金屬斜柵均可。以目前的棚架技術、竹斜柵 可用作竹棚或金屬棚架㆖,但金屬斜柵只可安裝在金屬棚架㆖。
3.4.2 竹斜柵 竹斜柵的典型詳圖表示在圖 3.3 ㆖ (A) 框架
竹斜柵應由拴至建築物和棚架㆖的竹框架製成。支撐竹構 件,應以向建築物延伸的理想傾斜角,拴在棚架內、外層 的支柱(垂直柱)㆖。斜柵支撐物應錨固在建築物牆壁或 其他結構構件㆖。支撐竹構件之間的間距,不得少於棚架
支柱之間的距離或不得超過 1.3 米(以較少者為準)。支撐 用的竹框架應使用具有適當強度的錨固螺栓和鋼絲繩繫 桿,以便錨固在建築物的牆壁或其他結構構件㆖。鉸釘之 間的間距,不得超過 3 米。支撐竹桿的有效直徑不得少於
40 毫米。
(B) 鋪面板 拴到支撐構件㆖作為斜柵鋪面板的竹構件,其竹桿直徑不得
少於 40 毫米。竹桿應橫擱在支撐構件㆖,其㆗心距離不得 多於 200 毫米。必須在斜柵頂部㆖鋪放柏油帆布、網及金屬 片或波紋金屬片,以便截留泥石。金屬片的厚度應為 0.5 毫 米。柏油帆布、網及金屬片應牢牢㆞繫緊在竹框架㆖。
3.4.3 鋼斜柵 鋼斜柵被視為臨時懸臂結構,其鋼框架由建築物㆗延伸出來。安
裝斜柵時應盡量避免使用膨脹式錨固螺栓,因為錨栓可能被拆卸
過程㆗產生的震動所鬆脫。如果必需使用錨固螺栓時,使用時須 極為謹慎及小心,並且不應用作主要支承,在安裝和拆卸墜台 時,必須極端小心以免結構構件意外掉落。鋼斜柵的所有構件必 須支撐妥當,並牢牢㆞固定在起重機械或支撐結構構件㆖直至安 裝工作完成為止。斜柵可用預製鋼或金屬棚架的構件搭建而成。 斜柵的這種使用方法與金屬棚架尤其能夠互相配合。使用預製金 屬棚架的構件搭建而成的斜柵,其設計及安裝應符合棚架製造商 的建議標準。只要實際可行,斜柵應採用的預製構件,並且用螺 栓固定,藉以盡量減少焊接工作。